开鲁农民种地“反转”,都不是个东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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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4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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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燕公子
2天时间,开鲁县连发3份通报力挽狂澜,成效斐然。
此前网上一边倒的骂声怒声谴责声已经呈现反转之势,不少人开始为村镇干部说话,要求严惩土地承包人。
有人说,纪云浩其实是个好干部,他做的这些都是在维护村民利益,他唯一的缺点就是斗争经验不足,被人拍了视频。
还有人说,纪云浩就是被刁民陷害的。
那么,事情究竟是怎样反转了呢?
开鲁县事件发酵以来,真相一直是云遮雾绕,直到该县发出第三份通报,才有了较为清晰的脉络。
原来,此事还有一对关键人物,即地块承包方张氏兄弟。这兄弟俩是外村人,在2004年以每亩每年4元的价格从村集体手中租下5600亩地。
租赁合同中,明确约定了该地块用于兴建奶牛养殖场和用于饲草料种植,但张氏兄弟却将大部分地块转以每年每亩700元的价格,转租给了现在的种植户。
经过20年的私自开垦耕种,原来的荒地变成了耕地,土地性质发生了改变,恰又赶上开鲁被定为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,村里就向张氏兄弟收取增补承包费。
增补承包费为每亩每年200元,算下来一年得有100万,张氏兄弟不肯交这笔钱,转租的种植户们当然也不会愿意交,于是纠纷就此发生。
从通报中看,张氏兄弟二人至少有两宗罪,一是擅自改变土地性质,二是高价转租赚取高额差价。
而部门网友们还提出了一个观点,可谓之张氏兄弟的第三宗罪:
在内蒙地区,草地可以固沙,作为耕地的话,短期也许能获得高经济收益,但长远看可能改变土壤结构、加剧土地盐碱化和沙化,再进行土壤修复难度很大。
以前是产量低,开荒种田,保粮食,现在产量高了,就应当退耕还草、退耕还林。
破坏土地、私自违约、高价转租坐收其成.....于法、于情、于理,这三条貌似都足以将承包人锤倒在地,给纪云浩等村镇干部洗清冤屈。
但事实果真如此吗?理是越辨越明,既然开鲁县开始讲理了,咱们就不妨再深入探讨一下。
第一,关于私自违约,擅自改变土地性质。
说到土地被开垦耕种,通报里用了私自这个词,重在强调承包人与种植户在未告知和协商的情况下,擅自违背合同。
但问题就出在这里。5000亩地块广阔无垠,一眼望不到边际,20年斗转星移,足以让一个正当壮年的男子生了皱纹和华发。
如此长时间、大范围的私自耕种,村里镇上根本不可能不知情,为什么早不制止,偏偏要等土地性质转变为耕地了再出面?
是之前曾达成过某种心照不宣的默契,还是有什么上不了台面的原因?
从这一点上来说,事情只是有了新增信息,即承包人也有错,确实违背了合同,但谈不上反转,不足以替村镇干部洗白。
第二,关于破坏生态。
如果张氏兄弟和种植户果真如网上猜测那样,把草地变成耕地,破坏了自然生态,造成了水土流失,那当然违法。
但通报里自己也说了,张氏兄弟2004年租下的是荒沼草甸子,国土二调时(2007年7月至2009年)是林草地类,国土三调(2017年至2021年8月)时变成了耕地。
什么是荒沼草甸子?大片的荒沼,中间夹着盐碱,只能长出一些荒草,根本无法耕种。
也正是这个肉眼可见的原因,张氏兄弟当时才能以那么低的价格拿到地。
通报里没有说明对地块的土地改良究竟是张氏兄弟做的,还是转租出去的种植户做的,但从两次国土调查可以看见,地块其实一直是在向好转变。
根据《土地承包法》第八条规定: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,培肥地力,提高农业生产能力。
无论是谁直接导致了土地改变的发生,这20年都必定是下了大工夫的。还是那句话,如果村里县里并不乐见其成,为什么一早不干预?
放任村集体资产被滥处置而不管,不也是罪过吗?
第三,关于高价转租坐收其成。
谈这一点,需要前述事实作为基础。到现在我们也不确定改良土地的人究竟是谁,那就只有分情况来讲了。
如果改良土地的是张氏兄弟,那么可以推测的是,张氏兄弟拿到地后,开始投入人力物力精力对土地进行改良,改良好后转租出去,获取高额收益。
这个过程十分漫长,村里不可能不知道,但却一直未制止。张氏兄弟在发包方默许之下,完成了自己的盈利计划。
在这种情况里,张氏兄弟前期有巨大投入,后期开始享有回报和盈利,从情理上说无可厚非。
如果改良土地的是转租的种植户们,那种植户们就很悲催了,每亩要交700元租金不说,还要自己承担改良土地的成本。
这种情况下,张氏兄弟固然可恶,坐视不理的村镇干部更是无法独善其身。
说完了争端本身,再来说说另外几点疑问:
如果将土地发包出去就不管了,可以任由承包方捯饬赚钱,那么这些土地承包出去的收益势必是可以预见的。
当时的村干部是出于何种考虑将地块以这么低的价格租出去30年的呢?这其中有没有什么猫腻?
若果张氏兄弟违约违法在先,农户种植耕地会进一步危害生态,为何村里镇上却表示每亩交200元就可以继续耕地呢?
这100万的金额可以弥补生态损失吗,谁定下的金额?纵容违法行为算不算共犯?
还有,村集体与张氏兄弟有合同争端,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径,为什么镇上干部介入,又为什么直接指挥公安民警来扣人扣车?
既然行政权力大于法律,那么还要法官干什么?民警既然完全听从政府驱遣,说抓人就能抓人,还要法条干什么?凡事政府干部们来施令不就完了。
一个地方的政法委书记可以公然对公民说我也不懂法,当然也就可以想象该地的法治化程度,以及干部们的总体执政水平。
说实话,即便有了这么多新增信息,再看此事依然觉得槽点遍布,几无下口之处。
整个事件中,最让人心疼的根本不是被刁民陷害的书记干部们,也不是赚得盆满钵满的张氏兄弟,而是那些种植户。
从开鲁县的通报里,不难看出来,虽然涉事干部被处分了,但那是因为对群众态度粗暴,工作方式有问题,而并不是说200元一亩的增补承包费不用交了。
上面要敛钱,舆论闹大了又想起走法律途径,财大气粗的张氏兄弟当然耗得起,只有种植户进退两难。
交钱吧,已经给过每亩700元的租金了,不交吧,又怕耽误了农时,之前的心血全部白费了。
好在舆论监督下,开鲁县已下明令,禁止任何人阻止农机下地,也算给辛苦又彷徨的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。
综上,我个人的态度很明确,即便张氏兄弟不是啥好东西,也无法说明那些视频中凶神恶煞呲牙咧嘴的干部们就是个东西。
一边有钱,一边有势,两方为了钱财博弈,遭殃的却是真正的农民,谁惜悯过他们的处境?
唏嘘哀哉,如果种地赚钱,天下农民将无地可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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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燕公子
2天时间,开鲁县连发3份通报力挽狂澜,成效斐然。
此前网上一边倒的骂声怒声谴责声已经呈现反转之势,不少人开始为村镇干部说话,要求严惩土地承包人。
有人说,纪云浩其实是个好干部,他做的这些都是在维护村民利益,他唯一的缺点就是斗争经验不足,被人拍了视频。
还有人说,纪云浩就是被刁民陷害的。
那么,事情究竟是怎样反转了呢?
开鲁县事件发酵以来,真相一直是云遮雾绕,直到该县发出第三份通报,才有了较为清晰的脉络。
原来,此事还有一对关键人物,即地块承包方张氏兄弟。这兄弟俩是外村人,在2004年以每亩每年4元的价格从村集体手中租下5600亩地。
租赁合同中,明确约定了该地块用于兴建奶牛养殖场和用于饲草料种植,但张氏兄弟却将大部分地块转以每年每亩700元的价格,转租给了现在的种植户。
经过20年的私自开垦耕种,原来的荒地变成了耕地,土地性质发生了改变,恰又赶上开鲁被定为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,村里就向张氏兄弟收取增补承包费。
增补承包费为每亩每年200元,算下来一年得有100万,张氏兄弟不肯交这笔钱,转租的种植户们当然也不会愿意交,于是纠纷就此发生。
从通报中看,张氏兄弟二人至少有两宗罪,一是擅自改变土地性质,二是高价转租赚取高额差价。
而部门网友们还提出了一个观点,可谓之张氏兄弟的第三宗罪:
在内蒙地区,草地可以固沙,作为耕地的话,短期也许能获得高经济收益,但长远看可能改变土壤结构、加剧土地盐碱化和沙化,再进行土壤修复难度很大。
以前是产量低,开荒种田,保粮食,现在产量高了,就应当退耕还草、退耕还林。
破坏土地、私自违约、高价转租坐收其成.....于法、于情、于理,这三条貌似都足以将承包人锤倒在地,给纪云浩等村镇干部洗清冤屈。
但事实果真如此吗?理是越辨越明,既然开鲁县开始讲理了,咱们就不妨再深入探讨一下。
第一,关于私自违约,擅自改变土地性质。
说到土地被开垦耕种,通报里用了私自这个词,重在强调承包人与种植户在未告知和协商的情况下,擅自违背合同。
但问题就出在这里。5000亩地块广阔无垠,一眼望不到边际,20年斗转星移,足以让一个正当壮年的男子生了皱纹和华发。
如此长时间、大范围的私自耕种,村里镇上根本不可能不知情,为什么早不制止,偏偏要等土地性质转变为耕地了再出面?
是之前曾达成过某种心照不宣的默契,还是有什么上不了台面的原因?
从这一点上来说,事情只是有了新增信息,即承包人也有错,确实违背了合同,但谈不上反转,不足以替村镇干部洗白。
第二,关于破坏生态。
如果张氏兄弟和种植户果真如网上猜测那样,把草地变成耕地,破坏了自然生态,造成了水土流失,那当然违法。
但通报里自己也说了,张氏兄弟2004年租下的是荒沼草甸子,国土二调时(2007年7月至2009年)是林草地类,国土三调(2017年至2021年8月)时变成了耕地。
什么是荒沼草甸子?大片的荒沼,中间夹着盐碱,只能长出一些荒草,根本无法耕种。
也正是这个肉眼可见的原因,张氏兄弟当时才能以那么低的价格拿到地。
通报里没有说明对地块的土地改良究竟是张氏兄弟做的,还是转租出去的种植户做的,但从两次国土调查可以看见,地块其实一直是在向好转变。
根据《土地承包法》第八条规定: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,培肥地力,提高农业生产能力。
无论是谁直接导致了土地改变的发生,这20年都必定是下了大工夫的。还是那句话,如果村里县里并不乐见其成,为什么一早不干预?
放任村集体资产被滥处置而不管,不也是罪过吗?
第三,关于高价转租坐收其成。
谈这一点,需要前述事实作为基础。到现在我们也不确定改良土地的人究竟是谁,那就只有分情况来讲了。
如果改良土地的是张氏兄弟,那么可以推测的是,张氏兄弟拿到地后,开始投入人力物力精力对土地进行改良,改良好后转租出去,获取高额收益。
这个过程十分漫长,村里不可能不知道,但却一直未制止。张氏兄弟在发包方默许之下,完成了自己的盈利计划。
在这种情况里,张氏兄弟前期有巨大投入,后期开始享有回报和盈利,从情理上说无可厚非。
如果改良土地的是转租的种植户们,那种植户们就很悲催了,每亩要交700元租金不说,还要自己承担改良土地的成本。
这种情况下,张氏兄弟固然可恶,坐视不理的村镇干部更是无法独善其身。
说完了争端本身,再来说说另外几点疑问:
如果将土地发包出去就不管了,可以任由承包方捯饬赚钱,那么这些土地承包出去的收益势必是可以预见的。
当时的村干部是出于何种考虑将地块以这么低的价格租出去30年的呢?这其中有没有什么猫腻?
若果张氏兄弟违约违法在先,农户种植耕地会进一步危害生态,为何村里镇上却表示每亩交200元就可以继续耕地呢?
这100万的金额可以弥补生态损失吗,谁定下的金额?纵容违法行为算不算共犯?
还有,村集体与张氏兄弟有合同争端,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径,为什么镇上干部介入,又为什么直接指挥公安民警来扣人扣车?
既然行政权力大于法律,那么还要法官干什么?民警既然完全听从政府驱遣,说抓人就能抓人,还要法条干什么?凡事政府干部们来施令不就完了。
一个地方的政法委书记可以公然对公民说我也不懂法,当然也就可以想象该地的法治化程度,以及干部们的总体执政水平。
说实话,即便有了这么多新增信息,再看此事依然觉得槽点遍布,几无下口之处。
整个事件中,最让人心疼的根本不是被刁民陷害的书记干部们,也不是赚得盆满钵满的张氏兄弟,而是那些种植户。
从开鲁县的通报里,不难看出来,虽然涉事干部被处分了,但那是因为对群众态度粗暴,工作方式有问题,而并不是说200元一亩的增补承包费不用交了。
上面要敛钱,舆论闹大了又想起走法律途径,财大气粗的张氏兄弟当然耗得起,只有种植户进退两难。
交钱吧,已经给过每亩700元的租金了,不交吧,又怕耽误了农时,之前的心血全部白费了。
好在舆论监督下,开鲁县已下明令,禁止任何人阻止农机下地,也算给辛苦又彷徨的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。
综上,我个人的态度很明确,即便张氏兄弟不是啥好东西,也无法说明那些视频中凶神恶煞呲牙咧嘴的干部们就是个东西。
一边有钱,一边有势,两方为了钱财博弈,遭殃的却是真正的农民,谁惜悯过他们的处境?
唏嘘哀哉,如果种地赚钱,天下农民将无地可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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